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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决定》 深入调查研究 深化改革措施——资阳市供销社组织调研组调研综合改革工作

  • 时间: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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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资阳市供销社

  • 作者:资阳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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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以下简称《决定》),加快推进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市供销社分别由陶亮主任和廖正智副主任带队,于4月13日—16日分赴各县(市、区),采取现场调研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供销社系统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全系统掀起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热潮

自《决定》公布和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全市供销社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中央文件以及国务院会议精神的热潮。市、县(市、区)供销社都及时组织机关职工、社有企业及基层社班子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分别召开专题学习会、专题讨论会,学习《决定》精神以及汪洋副总理和王侠主任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本地本辖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因地制宜地提出了推进综合改革的思路、建议。市供销社分别于4月3日和7日召开主任办公会和职工会,学习讨论文件精神;简阳市供销合作社于4月8、9、10连续三天,分别召开机关职工大会、联社行政办公会及所属公司、基层社、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会议,学习讨论文件精神;安岳县、乐至县和雁江区供销社分别召开了2次以上的学习研讨;安岳县供销社及时收集印发了近年来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文件资料汇编。通过深入学习和专题讨论,全市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信心倍增、深受鼓舞,切实增强了推进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中央决策部署上,不少基层社的干部职工纷纷感叹“供销社的春天又来了”!

二、推进综合改革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供销社历经了60年风雨,特别是经受了市场经济的重大冲击和考验,在原改制中遗留了诸多困难和问题,至今仍然困扰和阻碍着供销社发展。经过调研,归纳有以下突出问题:

(一)网络体系不够健全。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传统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产品流通和烟花爆竹五大网络体系已经不完整。农资网络仅安岳和乐至供销社较为完整,但网点覆盖面还远远不够;日用消费品网络仅安岳县供销社较为完整,但销售品种较为单一;再生资源公司仅安岳县供销社在开展经营;农产品流通全市供销社系统还未真正破题;烟花爆竹网络除乐至外比较完整。总体上看,传统的五大网络体系不完整,多数县供销社公司存在“守摊子、收租子、混日子”现象。据统计,全市有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农资农家店、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5310个,但多数经营不够景气,与供销社联系不够紧密,供销社社有企业经营的商品进入经营网点比重较低。

(二)社有资产破旧不堪。据统计,全市供销社社有资产土地共有608宗、面积62.24万平方米。一是多以租赁为主,但效益低下。由于供销社社有资产多为上世纪60—70年代修建的房屋,可利用价值低,甚至有的已十分破败、成为危房。截至2014年底,全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租赁宗地数为511宗、面积43.12万平方米,自主或联合经营或自用办公用房宗地数为36宗、面积3.36万平方米,闲置宗地数为61宗、面积15.7万平方米。2014年租赁收入仅为280万元,自主或联合经营收入仅为311万元。二是仍有部分土地尚未确权。据统计,608宗社有资产土地中,已完成确权登记的有578宗、面积56.44万平方米,仍有30宗土地、近6万平方米的权属关系尚未确定。三是土地性质多为划拨用地,不能有效盘活。在已经完成确权的56.44万平方米社有资产中,明确为国有出让土地的仅有1.49万平方米,且多为现有供销社及基层社办公用房。多数土地属划拨性质,导致基层供销社对资产控制率低,既不能自己或联合投资改造,也不能拆除,导致不能有效盘活,甚至造成极大地安全隐患。

(三)人才资源严重匮乏。据统计,全市县级及其以下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的在册人员2252人。从文化程度分析:中专及其以下2102人、占93.33%,专科127人、占5.6%,本科23人、占1%;从年龄结构分析:25岁—35岁为12人、占0.05%,36岁—45岁为1046人、占46.4%,46岁—55岁为1066人、占47.3%,56岁以上的为128人、占5.7%。在岗人员共598人。从文化程度分析:中专及其以下502人、占83.95%%,专科74人、占12.37%,本科22人、占3.68%;从年龄结构分析:25岁—35岁为11人、占1.84%,36岁—45岁147人、占 24.58%;46岁—55岁为359人、占60.03%,56岁以上的为81人、占13.55 %。总体上看,不管是在册还是在岗的基层供销社职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年龄普遍偏大,高学历高素质的年轻人很少,人才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综合改革的顺利推进。

(四)债务包袱十分沉重。据统计,全市县及其以下供销社共有各项债务3.89亿元。其中金融债务为1.06亿元(雁江649万元、简阳1110万元、安岳4402万元、乐至4478万元);社会保险债务为1.66亿元(雁江477万元、简阳5万元、安岳1.46亿元、乐至1518万元);其他向单位或个人借支的相关债务1.17亿元(含股金兑付借款)(雁江2756万元、简阳669万元、安岳8128万元、乐至132万元)。这3.89亿元债务构成复杂、历时长,既有社有企业直接向金融机构的贷款,也有兑付股金时向各级财政的借款,还有长期拖欠的“五险一金”,多数利息或滞纳金比本金金额还大。

(五)存在等待观望情绪。尽管中央文件已经出台,不少政策已经明确,但从这次调研情况看,个别地方仍然存在等待观望情绪、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对本地区系统内的发展情况分析不够、措施不够具体、探索创新的路径不够明确,仍然寄希望于总社及国家相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出台更加细化的政策措施,等待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到位后再发展,缺乏创新思维、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理念和思路。

三、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推进综合改革

中央《决定》已经出台,深化综合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全市供销社系统要在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文件以及国务院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树立抢抓机遇、主动担当奉献、创新推进改革的理念,努力开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一)牢牢把握改革机遇。《决定》着眼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是指导新时期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一步激发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决定》对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担当责任、发挥作用提出许多新的更高要求,也给予了许多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绘就了新时期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蓝图,全市供销社系统要牢牢把握改革机遇,坚定信念、倍加努力,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更好地履行新使命,完成新任务,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将蓝图转化为现实。

(二)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决定》从“三农”工作全局出发,深刻阐述和回答了一系列事关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是管全局、利长远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决定》精神,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首要任务就是要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全面准确把握《决定》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决定》对新时期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新要求,结合本地区系统发展实际,推动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县(市、区)供销社应在认真学习中央文件以及国务院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乡镇、基层社、村组、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遵循《决定》精神,逐个解剖问题,研究提出对应措施、工作举措。

(四)精心制定改革方案。各县(市、区)供销社应在学习和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文件以及国务院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要着力于解决问题来制定方案,方案内容要实、思路要清晰、目标要明确、措施要具体、项目建设要落实到单位及责任人,确保方案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社将根据各地制定的方案,编制全市供销社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以及国务院会议精神的具体工作方案,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

(五)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各县(市、区)供销社应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为契机,认真深入研究社情,以创新的思维、开拓的状态,加快推进系统综合改革。要着力研究如何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地履行为农服务职责;研究如何推进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研究如何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通过研究问题来解决问题,实现突破自我、“脱胎换骨”,开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